預立醫療 花慈院安寧日做宣導

2018-10-12   | 花蓮慈濟醫院公傳室
花蓮慈院院長室醫務秘書李毅、護理部主任章淑娟及心蓮病房團隊與慈大醫學系、護理系師生、慈濟志工邀請大家一同了解「預立醫療決定」。(照片提供:花蓮慈濟醫院公傳室)

【醫療新聞稿】病人自主權利法將於2019年1月6日上路,讓民眾自主決定在特定臨床條件下,接受或拒絕維持生命治療、人工營養或流體餵養等等醫療決定。10月11日上午,花蓮慈濟醫院選在世界安寧日(World Hospice and Palliative Care Day)前,由心蓮病房團隊及慈濟大學醫學系、護理系共同舉辦「預立醫療宣導活動」。花蓮慈院緩和醫療科主任謝至鎠表示,每個生命都需要被慎重對待,所以,目前要預立醫療決定之前,需要經過審慎的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」。

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用愛圓夢

世界安寧日是英國Help the Hospice組織於2005年推動成立,將每年10月份的第二個星期六定為「世界安寧日」,每年有超過七十個國家參與。謝至鎠主任表示,有別於之前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,病人自主權利法涵蓋範圍是所有有行為能力的民眾,除了維持生命的醫療決定,另外也連結其他照護及善終選項,包括器捐、大體捐贈、照護與往生地點選擇、後事安排等。

「我想走得有尊嚴,不想成為孩子與社會的負擔。」六十八歲的谷先生表示,之前就曾經聽過預立醫療決定的宣導,當時就覺得非常認同,只是大部分聽到的都是適用於癌症末期病人,這次知道明年一月就會開始實施,而且是每個人都可以為自己做決定,所以,之後會跟家人討論,一起來進行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」。
除了專業說明,醫護人員也鼓勵民眾回家與家人一起分享「預立醫療決定」,也可以一起進行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」。(照片提供:花蓮慈濟醫院公傳室)


最困難的不是決定,而是在決定之前的討論。花蓮慈院心蓮病房主任林煌仁表示,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不是單純簽屬同意書,而是需要有意願人本人以及二親等內之親屬、醫療委任代理人共同進行討論及評估,讓意願人在清醒有能力的時候,決定在五種特定臨床狀況時(末期病人、不可逆轉昏迷狀況、永久植物人狀態及極重度失智等),可以依照自己的意願就維生醫療、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等醫療決定,選擇接受、拒絕、當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,由醫療委任代理人代為決定,或者在一段時間內接受嘗試治療後停止。

宣導活動中,花蓮慈院院長室醫務秘書李毅、護理部主任章淑娟及心蓮病房團隊與慈大醫學系、護理系師生,帶來療癒的合唱表演,同時分享心蓮病房歷年來照護病人的點滴,以及幫助病人圓滿夢想的真實感動。李毅醫秘表示,善終是每個人的希望,但是當有意外或疾病發生時,很多計畫中的事情可能會變成無法完成的夢想,而心蓮病房二十多年來陪伴許多病友及家屬慶生、爬山、看海等,用圓夢的方式陪他們走完生命的最後一段路。

林煌仁主任現場也回應民眾提問,目前全臺灣除了安寧照顧基金會之外,還有包含花蓮慈濟醫院在內的七家試辦醫院,可以進行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」,而在經過諮商之後簽署的「預立醫療決定」將會註記在個人的健保IC卡之中,是所有醫療院所都能通用的,讓每個意願人都能做自己生命的主人。

註:花蓮慈濟醫院預立醫療照護諮詢預約專線:(03-8561825-13251)

(新聞稿:花蓮慈濟醫院公傳室 花蓮報導 2018/10/1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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