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印相助 海上難民得庇護
2015-05-21 | 江玉婷 江沂靜三國外交部長於5月20日開會討論,馬來西亞和印尼同意提供庇護,前提是,聯合國難民署必須在一年內,將難民另外安置在第三國家。
漂流四月 五百難民獲庇護
難民們擠在失去動力的船上,等著漁民用小船將他們搭救上岸。5月20日早上,二艘難民船接連在印尼亞齊省靠岸,五百多位難民在海上漂流了四個月,獲救後忍不住喜極而泣。
同一天,東南亞的難民危機終於出現一道曙光。馬來西亞外交部長阿尼法說:「印尼和馬來西亞同意繼續向滯留海上的七千名非法移民,提供人道援助,我們也同意提供臨時庇護,前提是國際社會必須在一年內,完成安置及遣返程序。」
三國會議 商討人道安置
泰國、印尼與馬來西亞三個國家的外交部長,5月20日召開緊急會議,會同聯合國難民署(UN Refugee Agency)及國際移民組織(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igration),討論難民的安置問題。
其中,印尼和馬來西亞雖然不是1951年聯合國難民地位公約(Convention Relating to the Status of Refugees)的簽約國,卻答應出手相助,再由聯合國將難民安置到第三國家。
事實上,早在這波難民潮爆發之前,馬來西亞已經接收了高達四萬五千名難民,而印尼也接收了一萬二千名難民。
印尼政府表示,每年安置到第三國家的人數頂多只有五百人,實在是緩不濟急。另一方面,緬甸雖然缺席會議,該國外交部卻發表聲明,表示將提供人道救援,這是至今為止,緬甸政府對洛興雅人最友善的舉動。
(大愛新聞:江玉婷、江沂靜 綜合報導2015/05/2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