呂佩芳為辯護起瞋心 今溫和主張

2011-07-25   | 王昱晴

呂佩芳(中)認為,當律師不一定要辯才無礙,即使是聲色柔和,也可以當一位好律師。(攝影者:王賢煌,地點:板橋志業園區,日期:2011/07/17)
為當事人辯護是律師的工作職責,身為律師的呂佩芳,在參與經藏演繹之後,重新思考律師應該具備的人文素養。


上法庭如戰場 理直氣壯瞋恚起

由於擔任律師的因素,呂佩芳常需要在法庭或談判桌上與對造律師針鋒相對,言語難免傷人。身為慈濟委員,當穿上藍天白雲或是八正道(慈濟制服)時,呂佩芳會顯得聲色柔和,但是,一旦到了法庭穿上律師袍後,馬上就變成了戰士,像是要上戰場殺敵一樣,要不斷地爭、不斷地辯,一定要設法辯到贏才行。

有時候遇到不講理的對造律師,呂佩芳常常因此起了瞋心,口出惡言,甚至拍著桌子大聲指責對方不夠專業,做出語言的人身攻擊。開完庭後,心裡還會很生氣,想著對方的不講理,直到晚上還想著當天開庭不愉快的事情,思考著當時應該要怎麼辯、怎麼講,才可以把對方辯倒。

惡語如刃傷人 溫和陳述造雙贏

自從今年(2011)3月入經藏演繹之後,呂佩芳發現「惡口」以及「瞋心」都是造業的原因,經文中:「懺悔強悍蠻橫失柔和,易忿難悅多含恨」、「惡口傷人語似針,咄咄逼人見傷痕」觸動了佩芳內心。她想到,自己雖然參加慈濟這麼多年,會不會因為自己當律師的關係,反而造了更多的業?

呂佩芳(中)參與經藏演繹之後,重新思考律師應該具備的人文素養。(攝影者:王賢煌,地點:板橋志業園區,日期:2011/07/17)


入經藏之後,幾次的開庭或談判時,呂佩芳都盡量改用與對方「說理」的方式來做陳述。同樣一個主張,可以講得很傷人,也可以用柔和的語氣表達。即使遇到對方的言語挑釁,她也會試著轉一下心境,深吸一口氣,轉移目標,改成去說服法官,而不把對方的挑釁放在心裡。

呂佩芳本來以為溫和的表達方式,會讓自己在法庭上顯得沒有氣勢,後來她發現:「法官反而比較聽得下去我方的主張。」畢竟法官一整天開了好幾個庭,聽多了吵吵鬧鬧,相對會希望和順的陳述。

開完庭後,不管剛才的表現是好是壞,她也會試著向對方律師點頭致意,跟對方說聲:「謝謝道長!」她覺得,當律師不一定要辯才無礙;即使是聲色柔和,也可以當一位好律師。【更多內容,請參閱慈濟全球社區網

(文:王昱晴 新北市板橋報導 2011/07/1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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