♥ - 感恩 陳哲霖師兄 分享 - ♥
大家都知道,台灣平地面積小,人口密度大,所以人類才會與山爭地,但從蘇花公路連假坍方到六二水災,接二連三的慘例,都讓人反省,到底山區到底能不能住人。有專家語出驚人表示,一般都以為山坡地開發,一定有相關的排水安全措施,其實不然,民國83年水土保持法上路前的山區建案,就沒有水土保持計畫的相關設施規範,這些老舊山區建築,有可能能是沒有滯洪池、或者沉沙池,又加上早期山區老屋建蔽率限制不嚴,基地面積更容易向外擴大,增加不透水層的面積,這時又沒有做好水保措施,形同山區裡的不定時炸彈,問題影響深度不容小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