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八惡水毀大地,秉慈運悲聚福緣

賸餘款報核轉用

延續八八專案 ──餘款依法申請變更使用

政府原定重建期限至101年,立法院於100年5月24日修正《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》法案,延長二年。本會評估須持續推動莫拉克風災重建區援助工作,並擴大到全臺灣災害救助與重建,故於103年1月23日向衛生福利部提出餘款使用申請。103年2月11日,依衛生福利部來函文號「衛部救字第1030060609號」奉核辦理「八八專案賸餘款使用計畫」。

因本會評估確定援建高雄市、台東縣、花蓮縣等十六所學校,104年8月18日再度向衛生福利部提出餘款變更使用計劃,104年9月3日依衛生福利部來函文號「衛部救字第1040023047號」奉核辦理,又105年11月28日提出展延,105年12月22日衛生福利部同意,文號「衛部救字第1050030979號」

賸餘款使用計畫

執行期間:103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

項目

已支付金額

備註

1.希望校園整建工程 1,766,344,049 屏東、台東、花蓮等縣市校園減災、防災整建工程
2.永久住宅興建工程 34,448,314 安身重建計畫:屏東新來義部落永久住宅興建
3.重建區社區培力 與學生德才培植 1,788,806 台南、高雄及屏東等重建區助學金及課業輔導。
4.綜合庶務費 5,027,269  
5.社區防災、防災社區推動計畫 9,471,693 國內備災用多功能折疊床椅、行動廚房等支出。
6.急難賑災
(救災預備金)
112,561 麥德姆颱風、鳳凰颱風等之賑災
合計(1-6) 1,817,192,69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