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費收支表
項 目 | 金 額 | 支出 / 收入 | 備 註 |
收入 | 244,430,522 | 100.00% | 募款核准函號:內政部97年5月22日內授中社字第0970702939號 |
支出 | 247,527,516 | 101.27% | 執行計畫核准函號:內政部97年10月7日內授中社字第0970016049號 |
結餘 | -3,096,994 | -1.27% | 左列不足金額: (1)由南亞專案賸餘款核准變更支應1,841,545元 (2)由本會國際賑災基金支應1,255,449元 |
結案核准函號 :
內政部100年9月6日內授中社字第1000703841號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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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福部104年3月16日衛部救字第1040051132號 |
主管機關指派會計師事務所查核
日 期 |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| 查 核 結 果 |
98/08/21 | 傑勝會計師事務所 | 收支詳實入帳,並附有必要之憑證及表冊,符合會計作業規定。 |
本會委託會計師事務所查核
日 期 |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| 查 核 意見 |
98/03/06 (募款完成次年度) |
南台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| 無保留意見 |
104/03/30 |
資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| 無保留意見 |
風災浩劫 百萬緬人流離
97年5月2日,超強熱帶氣旋「納吉斯」侵襲緬甸西南部,伊洛瓦底江三角洲受創嚴重,造成超過十三萬人死亡或失蹤、百萬人流離失所。受災最嚴重的五個省,稻米產量占全國三分之二,致有「世界米倉」之稱的緬甸面臨糧食短缺。
限制外援 設法建立管道
災後,慈濟不斷設法建立援助管道,經過多次溝通,勘災團於5月10日進入災區。獲得當地政府批准:5月15日展開發放行動,直接把物資送到災民手中。6月14日收到緬甸社會福利部核發「救災重建准證」,正式邀請慈濟基金會參與災區援助及重建工程。
天涯比鄰 慈濟聚愛馳援
慈濟動員臺灣、馬來西亞、泰國、印尼、越南及菲律賓等地慈濟志工,陸續前往緬甸賑災。於急難援助階段,提供大米、民生用品與義診服務,維持災民基本生活機能。為避免作物欠收造成缺糧危機,中長期則進行大規模發放稻種及肥料。同時,也為災區及貧困學童發放文具用品,幫忙補充學習資源。
建校助學 孕育未來希望
完成急難及中期關懷任務後,慈濟緊接展開長期援助工程,與仰光省教育部簽約,援建受災的頂甘鐘第四中小學、馬揚貢第一中小學及雅倫第四中小學,提供師生安全的教學環境,圓滿學子求學路。
志工自費自假,無怨無悔投入
救災過程中,所有參與救災的慈濟志工(超過二千七百人次),都以自費自假、自掏腰包來支付差旅、食宿與交通費用,估計超過新台幣一千二百萬元,並未由專案募款中支應。
緬 甸 賑 災 | 參 與 志 工 人 次 |
馬來西亞志工 | 超過 2,270人次 |
台灣志工 | 超過 170人次 |
菲律賓、泰國及越南志工 | 超過 260人次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