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見問題Q&A:

◎相機畫素、檔案大小、圖檔格式

  • Q:如果志工忘記調整畫素,數位相機畫素設定太低,這樣拍出來的圖檔要留存嗎?
  • A:若該活動如果僅有一位攝影者負責記錄,圖檔還是要留下來,但須提醒該攝影者調高畫素。若有多位攝影者,且其他攝影者的畫面也符合慈濟歷史紀錄,畫素太低的圖檔就不需留存。
  • Q:圖檔為何不能裁減、修圖?
  • A:圖檔典藏以原始圖檔為佳,留下品質最好的素材,後端編輯應用就由使用者自行做不同程度編修。原始圖檔後端可進行編修的幅度較廣,品質也較好。
  • Q:使用手機拍攝注意事項
  • A:1.熟悉手機相機的各項功能操作。2.請將手機相機設定至最高畫素。3.請使用傳輸線將原始圖檔載下來,確保圖檔為最高畫素,以利後續傳播應用。 【說明】使用Line或臉書等社群工具傳輸之圖檔畫素太低,無法供出版、印刷、海報或HD影片…使用。
  • Q:如果只有消費型數位相機(儍瓜相機)可以承擔人文真善美志工任務嗎?
  • A:當然可以!不管手持何種相機,請將畫素調整至最高,其所拍攝的影像都可以成為慈濟的歷史記錄。
  • Q:可以拍RAW檔嗎?
  • A:如果攝影者偏向拍攝RAW檔,建議使用RAW格式+JPEG檔,回傳圖像組FTP時,請傳RAW檔,圖像組會以最佳畫質轉檔,留存於慈濟圖像資料庫。如當區統一使用JPEG格式存檔,請志工配合當區資料存檔默契,方便社區資料存取應用。
  • Q:如果相機畫素太高,圖檔過大,無法上傳圖檔,可以將圖檔轉成小圖嗎?
  • A:隨著科技的進步,市面上的數位相機成像品質越來越佳,畫素不斷攀升,相對的,圖檔的容量也會越來越大。對攝影者來說,雖然取得了優質的高階圖檔,但是龐大的資料在傳輸與後續存檔整理也造成極大的困擾。

對此問題圖像組提供兩種做法以供參考:

一、依所拍攝的內容判斷,事先調整相機畫素與畫質等各項設定

◎拍攝一般活動圖檔設定達1000 ~2000萬畫素,就已相當足夠多元運用在影片、刊物、書籍、各類出版品、海報等媒材。

◎遇有特殊拍攝需求之「特殊圖檔」,例如:大型活動之大全景、團體大合照、建築物或園區鳥瞰圖、或單一畫面製成大型海報等之特殊需求...,則可將相機調至最高設定。

二、盡量發揮相機的最大效能,畫素與畫質都設定「最高」,拍攝者須嚴格篩選圖檔,留下符合該活動之畫面,避免過多雷同畫面的圖檔造成儲存管理的負擔。【提醒】攝影條件請依現場狀況適時調整。

◎挑圖、撰寫圖說

  • Q:如何判斷一個事件要留幾張圖?
  • A:「該留幾張圖」與事件的重要性、拍攝者是否有抓到事件重點、拍攝出來的畫面是否清晰適用有關,沒有絕對的數量限制。
  • Q:為何要寫圖說及其目的
  • A:社區慈濟大藏經的資料,題材不離人、事、物。要記下什麼人做什麼事、做出什麼成果。慈濟人、慈濟事繁多,如果相片沒有留下正確的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,立即的史實;一旦時間久遠難以追憶,正確與否也難以確認真實性。人、事、時、地四項必須記錄齊全,才能讓人看圖說故事,留存寶貴的史料。
  • Q:志工圖說寫英文、簡體字?
  • A:每一個國家地區使用的語文皆不同,志工所擅長的語文也不同,以當地志工所能留下的文字訊息為主,能先留下記錄才是最重要的。若當地有人力彙整,統一圖說文字才能方便資料檢索。
  • Q:如果攝影者沒有寫圖說或提供相關文字資料,照片要上傳嗎?
  • A:還是要上傳,且須在收件的當下關懷瞭解該攝影者是何種原因而無法撰寫圖說,並協助其解決問題的方法。
  • Q:電腦Windows作業系統升級後,圖檔內容所寫的圖說在Windows舊系統看不到?
  • A:因電腦作業系統的版本不同而無法讀取圖檔內容的文字資料,圖像組建議將寫好的圖說匯出文字檔(*.txt),或是直接將圖說寫在文字檔內留存,同時將*.txt檔放入資料夾中,這樣各式電腦作業系統皆可讀取圖說。

◎拍攝之內容、人物注意事項

  • Q:如有拍攝到不願公開的個案,照片是否需要打馬賽克?
  • A:個案圖檔勿做馬賽克,馬賽克為對外使用時以保護案主隱私權所做的效果處理。若個案表明不願公開,請附上文字資料或在圖說中說明。包含機構關懷、弱勢族群關懷等個案皆等同處理。
  • Q:拍攝時,主角周圍的人也會被拍攝到,但沒有採訪,也要簽受訪同意書嗎?
  • A:拍攝的主要對象並非是「周圍的人」,如果不是刻意拍攝,只是無意中入鏡,並不構成侵害肖像權、隱私權等情形,不需簽署受訪者同意書。
  • Q:在突發事件的災難現場拍照,要簽受訪同意書嗎?
  • A:在緊急狀況下,要尊重現場被拍攝者的反應,不急著簽受訪同意書,若要進行後續深入採訪時,再請對方簽受訪同意書。
  • Q:志工拍攝、錄影時,鏡頭難免掃到木雕、照片、字畫,有無侵害著作權?
  • A:利用程度輕微的「附帶重製」,是屬於著作權法第65條的合理使用。但如果是特寫,就有未經授權而重製的侵害著作權問題。
  • Q:以拍攝的對象作為海報的主角,要不要經其同意?如果背景有很多路人,也要得到同意嗎?
  • A:海報主角有肖像權的問題,應取得同意書。至於路人並非主角,只是無意中入鏡,不構成侵害肖像權、隱私權等情形,不需簽署受訪者同意書。
  • Q:社區舉辦的課程,邀請講師上課,可以拍照、錄影或錄音,並且分送給志工嗎?
  • A:演講是語文著作,拍照、錄影、錄音是重製,分送給社區志工是散布。重製、散布應得講師授權,否則侵害著作權。
  • Q:記錄機構關懷注意事項
  • A:前往醫院、軍營、監獄、警消單位、慈善機構等等特殊機構關懷時,需先徵求機構單位同意才可進行拍攝。軍用運輸工具屬國家機密,請謹慎拍攝切勿任意公開。
  • Q:記錄慈善個案、醫療個案或急難個案注意事項
  • A:跟隨訪視志工探訪案家時,人文真善美志工應以同理心尊重對方,時時注意案家的情緒反應,且須尊重被拍攝者的意願,如果被拍攝者當場表示反對拍照,應立即停止記錄;或者事先向訪視志工瞭解案家狀況,詢問可否拍照記錄。
    【提醒】要對外使用時請注意案家個人隱私權,須先告知案家,確認可公開之範圍,同時要簽署受訪者同意書。若個案已表明不願公開,則要尊重其意願,切勿公開(含圖文)出去。

◎圖檔繳交、上傳

  • Q:志工是否能保留自己拍的照片?
  • A:志工拍的慈濟活動照片,本會不會要求志工刪除。志工交回給窗口後可以保留自己拍的照片。主要是跟志工建立默契,希望毎一位拍照志工都要能整理且管理自己的照片,為慈濟留歷史,但勿隨意流傳慈濟活動照片。
  • Q:沒有上傳大藏經的圖檔須要繳交嗎?
  • A:還是要將事件記錄完整,連同相關文字資料、原始圖檔等一併送回。
  • Q:想做完整的報導(例如人物、個案等),可以將以前與現在的圖檔彙整後一起上傳嗎?
  • A:可以。透過以前和現在的照片,才可完整呈現人物的成長歷程和改變,但每張照片務必提供時間、地點及攝影者,方可正確留存史料。
  • Q:著作權同意書與受訪同意書的差異
  • A:著作權同意書是同意將個人因慈濟工作、活動或志工服務已完成之一切著作讓與慈濟基金會使用,由人文真善美志工簽署;受訪同意書是同意接受採訪並將當次事件產生之著作公開發表,由受訪者簽署。
  • Q:沒簽著作權同意書可以拍照嗎?拍了以後圖檔要交嗎?
  • A:慈濟的活動幾乎都在公開的場合,應藉此機會接引菩薩進來。一般並未禁止社區民眾拍照,除非有特殊狀況或發現異常情形,請婉言勸導,請其配合。因認同慈濟理念而成為慈濟志工,也因為一份使命感而承擔記錄工作的人文真善美志工,更應簽署著作權同意書。

◎圖檔對外應用及其他問題

  • Q:圖檔對外公開使用時,畫面中如有照顧戶、災民、老人院關懷的老人家、前來接受義診的民眾…等正面鏡頭,是否需經馬賽克處理後再公開?
  • A:須確認畫面中的人物是否有簽過受訪者同意書,否則未經當事人同意,就不宜直接公開使用。建議盡量挑選側面、背面較不易引起爭議的角度呈現。必要時,得於眼部做馬賽克處理。但如果該照片為人物正面特寫,再加上馬賽克,不僅破壞畫面的美感,也會造成視覺上極大的干擾,這就失去了傳遞真善美的本意了。
  • Q:平面攝影志工是否可以加洗照片與參與活動的志工結緣?
  • A:於慈濟活動中所拍攝以親友為主之合照或特寫,純屬結緣照片,不在此限。若是與活動相關之貴賓、團體等,請先知會當區窗口並徵求同意即可。
  • Q:平面攝影志工是否可拿慈濟照片參與外界攝影比賽?
  • A:由於每項比賽活動主題、條件皆不盡相同,為避免作品授權及後續應用問題,請先向當區人文真善美幹部窗口報備,再向本會宗教處報備。
  • Q:志工本身工作與攝影有關,將自己拍攝慈濟活動的照片當成自己的攝影作品做宣傳,是可行的嗎?
  • A:請先知會當區窗口並徵求同意即可,公開宣傳之作品務必注意慈濟形象及保護個案隱私權。
  • Q:可否將慈濟活動照片上傳Facebook等個人社群與好友分享訊息?
  • A:於慈濟活動中所拍攝以親友人物為主之合照或特寫,不在此限。但其他會眾畫面則須慎用,避免侵犯肖像權或隱私權。志工有簽署著作權同意書,圖檔著作權即為慈濟基金會,個人勿隨意上傳網路平臺或隨意流傳。此目的主要是要保護慈濟,勿讓有心人士有所為,若要分享慈濟訊息,可上傳至慈濟官方FB粉絲團,或本會圖像組,透過管理者審查後即時發佈。
  • Q:藉由LINE快速傳遞訊息以及照片,不必再提供原始圖檔嗎?
  • A:慈濟活動可透過LINE內部群組傳遞即時訊息,但請勿隨意上傳個人網路平臺或流傳至外部群組。避免有心人士惡意操弄。LINE圖檔請依正常程序,將原始大圖傳回本會,若要分享慈濟訊息,可直接連結慈濟官網,裡面有豐富的圖文訊息。
  • Q:社區活動中人力不足,只有錄影,沒有拍照的人力,該如何紀錄?
  • A:雖然沒有固定可出班的人文志工,但是活動前還是需做任務分配,看看是否有參與活動的其他志工能協助支援記錄,讓歷史不留白。使用自己最擅長的拍攝工具,照相或錄影皆可,至少要做到二合一:文+圖,或文+影。

◎臺灣使用無人載具(空拍機、無人機)記錄活動需注意事項

慈濟活動中,使用空拍機前請先向窗口報備徵求同意,同時須注意安全,避免觸法。

【提醒】海外請依照各國相關法規實行

民航局依民航法訂定「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對機場四周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實施要點」,主要規範平行機場跑道兩側二.六公里內,禁止遙控飛機等有礙飛航安全物體,二.六公里至三.四公里範圍內,則禁止高度六十公尺以上飛行,違者可依民航法處卅萬元以上、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。其他法令還有規範國道、鐵路、軍事區等特定地區也不允許使用無人機。

無人機的空域限制包括:必須以目視方式操作且高度不得超過400呎(約40層樓高),不得超過日出與日落時間(即須在白天操作),不得在禁航區、限航區及航空站與飛行場四周作業,且不得在露天集會遊行人群上空。

遙控無人機都須註冊、檢驗合格,操作人須通過駕照考試;因為操作遙控無人機具有一定危險性,15公斤以上遙控無人機須強制投保責任險,且不論是故意或過失,若造成地面人員損傷,賠償責任須自負。

◎臺灣軍民合用機場拍照注意事項

  • 臺灣軍民合用機場有:臺北松山、臺中、嘉義水上、臺南、花蓮、澎湖馬公。
  • 軍民合用機場的周圍在國防上被稱為「要塞堡壘地帶」,機場的周圍管制的方式受到「要塞堡壘地帶法」所限制。
  • (一)自基點或基線起至外方約四百至 六百公尺 以內為第一區。
  • (二)自第一區界線起至外方約三千至 四千公尺 以內為第二區。

第四條第一區內之禁止及限制事項:

  • (一)非受有國防部之特別命令,不得為測量、攝影、描繪、記述及其他關於軍事上之偵察事項。

第五條第二區內之禁止及限制事項:

  • (一)非經要塞司令之許可,不得為測量、攝影、描繪、記述及其他關於軍事上之偵察事項。 第九條犯第四條第一款或第五條第一款之規定者,處一年以上、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因過失犯前項之規定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

◎上人法照使用須知

維護上人形象,是所有靜思弟子的責任。為避免有心人士惡意傳播,請勿私自傳送上人法照於個人社群網頁FB、LINE等。若因社區道場公務等需求可向本會申請法照。

◎上人法照請謹慎使用,勿擅自拷貝;使用時請勿任意修改、變形或翻轉。

◎上人法照僅供當次申請用途一次性使用,不得任意備份、重製、修改、散布、傳送、展示、流通、私自收藏該等資料。